晋经信节能函〔2012〕212号关于同意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节能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的函 晋中市经信委:
接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曙光煤矿低温废热综合利用等节能项目进行完工验收的申请报告》(汾煤办字〔2012〕382号),经研究,同意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曙光煤矿低温废热综合利用工程、介休洗煤厂尾煤回收工程、主通风机节电变频改造项目、变频调速及无功补偿节能项目、皮带输送机提升机节能改造项目、发电厂余热利用工程、新柳矿废热回收工程、新峪煤矿水源热泵工程等8个项目进行验收。现委托晋中市经信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该8个项目组织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验收报告及时报送我委。
二Ο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节能验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