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扩权强县)经信委(局)、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培育节能科技创新能力,突破重大关键节能技术,推动形成节能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加快节能装备推广应用。并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3〕42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电子版网址:hzs.ndrc.gov.cn/newzwxx/201411/t20141127_649712.html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6263.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