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23号)精神,深入推动电力行业节能降耗,提高火电企业能效水平,按照《山西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晋经信节能字〔2012〕305号)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山西省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
山西省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76号)要求,充分挖掘电力行业的节能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我省火电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业现状
截止目前,我省发电装机容量已达6016万千瓦,其中燃煤机组534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9%。2013年,火电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8970万吨标准煤,由于空冷机组较多,高参数、大容量机组数量少,机组供电煤耗337gce/kwh,比全国平均水平321gce/kwh约高出16gce/kwh,厂用电率7.28%,比全国平均水平5.05%高2.23个百分点,火电企业整体能效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因此,在火电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企业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促进火电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目标
(一)对标企业
省内装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机组,含中央及地方发电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自备发电企业(见附件1)。
(二)具体目标
通过开展火电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持续降低火电企业的单耗,到“十二五”末,供电煤耗达到333gce/kwh以下,厂用电率达到7.23%以下,发电水耗和油耗均有较明显的下降。“十三五”末,我省火电企业的整体能效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三、指标体系
(一)综合指标
供电煤耗、厂用电率、油耗、水耗。
(二)过程指标及其他相关指标
锅炉指标: 排烟温度、锅炉氧量、飞灰可燃物、炉渣可燃物、空预器漏风率、煤粉细度、吹灰器投入率、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主蒸汽压力、过热器减温水量、再热器减温水量、锅炉补给水率;汽机指标:凝汽器真空、真空严密性、凝汽器端差、凝结水过冷度、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投入率、收球率、给水温度、加热器端差、高加投入率、保温效果;
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平均非计划停运次数,平均非计划停运小时,等效强迫停运率,长周期运行天数;环保和技术监督指标:烟尘排放浓度、脱硫系统投运率及效率、脱销系统投运率及效率、汽水品质合格率、热工保护投运率、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
(三)标杆确定
根据火电企业的运行特点,标杆标准分为国内标杆值、省内标杆值、省内先进值、省内达标值四类。
1. 国内标杆值:取国内同类机组能效指标前10%的平均值;
2. 省内标杆值:取省内同类机组能效指标前15%的平均值;
3. 省内先进值:取省内同类机组能效指标前30%的平均值;
4. 省内达标值:取省内同类全部机组能效指标的平均值;
各企业结合本企业机组现状,确定对标值,开展对标活动。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能效诊断。企业要依托自身的力量或通过第三方机构,认真开展能效诊断工作。要对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等主要设备的运行效率进行测试,要对燃料的购入、计量、化验等管理过程进行查验,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通过能效诊断,查找问题,分析节能潜力,提出节能增效的途径和方法,制定技术改进方案,不断提高能效利用水平。
(二)健全对标工作制度。各企业要建立健全过程控制、经验交流、对标评估、信息发布和信息报送等对标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对标组织体系,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指标细化,明确和固定相关指标的责任部门。将能效对标作为完善企业能源管理过程控制的手段和方法,使能效对标工作科学有效、协调有序、互动闭环地运转,加强目标管理,全面搭建企业能效对标管理工作平台。
(三)推进企业节能改造。针对火电企业运行设备存在的问题,采用技术成熟的汽轮机通流部分现代化改造、变频优化控制系统节能技术、纯凝汽轮机组改造实现热电联产技术、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见附件2),推进企业节能改造。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联合开展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及时跟踪我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试点工作,并将节能改造效果纳入能效对标综合评价体系中。建立能源管控中心,通过动态监控和管理企业能源消耗各个环节,改进生产技术、优化能源平衡,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
(四)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对标企业要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有关规定,率先在单机容量300MW以上的37家重点发电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到2017年,全省所有火电企业基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逐步形成自觉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主动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方法,实施能源利用全过程管理,注重节能文化建设的企业节能管理机制,做到工作持续改进,管理持续优化,能效持续提高。
(五)持续对标活动。各企业和行业协会要及时总结并分析能效对标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新的能效指标改进目标,使企业能效管理上始终保持不断进取的态势。要收集国际、国内和省内企业最佳节能实践案例,建立最佳节能实践案例库,在行业内学习借鉴;要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领跑者要实行动态评价并实时调整。要建立健全我省火电企业节能标准体系,适时制定“山西省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山西省火电企业能效对标评价标准”等相关地方标准。在对标管理中注重管理手段和管理流程的对标比较,将对标与日常基础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和管理水平。
五、推进机制
(一)明确职责。省经信委负责全省能效对标工作的统一组织,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各市经信委负责属地企业的能效对标活动,督导和推动属地企业有效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本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的指导,组织制定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和对标指标体系,明确对标方法,确定标杆值的选取原则,合理安排对标的时间进度。对标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能效对标办法,确保能效对标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技术服务。行业协会要成立能效对标专家库,帮助企业找问题、查原因,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要引进一批有相关资质、实力强、服务好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广泛收集国内外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适时发布技术成熟、投入产出效果好的节能技术,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技术。
(三)激励机制。开展能效对标、推进节能降耗是企业尽的社会责任,各火电企业要将能效对标活动成果纳入企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能效领跑者和能效对标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要给予优先扶持;在能效对标活动中既要引导企业搞好各项工作又不增加企业负担,努力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四)培训宣传。行业协会要不定期对能效对标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典型经验,适时召开能效对标经验交流会,组织相关专项培训,提高企业能源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企业要结合自身能源管理和利用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节能管理岗位和从事一线工作的员工的技术培训。各市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本地区能效对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对能效对标活动中的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节能最佳实践案例进行专题报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 2014火电企业能效对标企业名单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5399.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