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节能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晋经信节能函〔2016〕556号 各市经信委:
为了贯彻省政府项目大起底工作要求,做好“十三五”期间节能工作,加强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深入推进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以项目为抓手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请各市做好2017年节能项目摸底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节能改造项目
燃煤锅炉(窑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项目。
(二)节能技术装备
高效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高效燃烧及换热系统、余热余压利用及传热系统、绿色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材料、零部件产业化生产项目。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持续发展能力;
2. 项目为2017年正在建设或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在2017年可形成投资额。
三、报送要求
1. 各市经信委负责摸底辖区内项目,特别对年综合能耗达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各市经信委要逐一入企摸底,指导企业运用节能新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工程。
2. 各市经信委要将此项工作作为2017年一项重要工作推进,做好项目的遴选工作。
3. 各市经信委将企业报送信息进行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至我委(节能处)。
附件:2017年节能项目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6548.xtj&p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