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相关行办、行业协会:
工业设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工业设计,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手段,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客观需要。为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加大设计创新投入,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工信部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认定,先行选择轻工、纺织、家电等三大行业领域进行试点。上述三大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以三大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同时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此次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统一审查、择优推荐的形式进行。各市经信委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我委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各市需在此之前将申报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光盘)集中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市经信委、相关行业办、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对引导企业重视工业设计、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指导行业内企业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二)落实责任,严格审核。各市经信委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按照申报要求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截止时间,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三)积累经验,建立机制。为做好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国家及我省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将逐步过渡到从已认定的省(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也将逐步过渡到从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认定。各市要通过此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建立、运行相关情况,积累经验,健全机制,探索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共同促进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发展。
附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山西省经信委
2013年1月10日
抄送:省国资委。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11附件.doc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15586.xtj&p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