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 西 省 中 小 企 业 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09-30 16:40:51 来源:山西省经信委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 西 省 中 小 企 业 局
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晋经信产业字﹝2015﹞218号 

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5﹞23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晋政办发﹝2015﹞70号),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1. 发挥产业集群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作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迈上新台阶。到“十三五”末,全省形成产业集群150个左右,实现销售收入1500亿元以上。其中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达到5个,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10个以上。同时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超1亿元的“小巨人”企业数量实现大幅增长。
  二、提升发展水平
2. 引进和培育整机企业。要有重点地面向经济发达地区、转型创业发展群体开展产业链招商、集群化招商,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项目,尤其注重引进和培育整机设备企业,鼓励骨干企业由单机制造向系统集成制造转变,零部件生产向整机设备制造转变,提升企业整体部分能力。
  3. 发挥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加强战略规划和管理创新,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产品辐射、技术创新、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带动集群发展的技术优势和效益优势。加快推动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中小微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龙头企业剥离专业化强的零部件和生产工艺,发展专业化配套企业,提高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水平。
4. 延伸产业链条和协作配套。要重点发展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按照发展“专精特新”的思路,明确产业纵向延伸方向和横向配套重点,发展研发、生产、销售、物流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化优势明显、竞争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推进关联企业的协作和集聚。围绕主导产业和大企业大项目,采取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与重点骨干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协作配套能力。
  5. 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响应工信部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积极开展“智慧集群”建设。支持建设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鼓励集群内企业间在关键技术、关键工艺上进行技术创新合作,引导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鼓励集群内企业引进和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培训中心、产业化基地等,集聚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载体。搭建企业间技术转让交易平台,实现技术创新成果在产业集群内的无障碍流动。
  6. 推进自主品牌体系建设。鼓励产业集群中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企业扩大品牌经营规模,推动生产要素向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流动。支持培育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具有地理标志的区域品牌。推动集群内企业以品牌共享为基础,以名牌产品、优势企业为依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共赢发展。
三、创新融资服务
7.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积极协调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集群,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将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增加授信额度,简化信贷手续,实行利率优惠。
8. 创新企业融资模式。引导山西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扩大产业集群优势企业的支持规模和范围。由各级政府提供风险补偿资金的小微企业融资产品,逐步加大对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产业集群内融资平台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资融资服务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造血”功能,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产业集群内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股票上市、新三板挂牌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用足用好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等融资工具。
  四、加大扶持力度
  9. 加大资金扶持。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和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公用基础设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等。
10. 强化用地保障。产业集群内企业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开发利用土地,促进集群内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健康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划要求,发展速度快、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高、集约用地好的重点产业集群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11. 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建设人才发展的载体和平台,研究和制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的专业优势;加强产业集群内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产业集群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将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五、完善公共服务
  12. 加强规划引领。各市要结合本区域经济、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突出特色,细化政策,制定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有主有次,按照“一县一业”的思路,重点规划培育发展1—2个具有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13. 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依托龙头企业,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建设产业集群技术研发中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为集群内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信息咨询等公益性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形式,鼓励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产业集群,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技术专利、人才培训、市场营销、融资担保等专业性服务。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加强专业性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竞争秩序。
  14. 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厂房、水、电、气、热、道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围绕产业集群发展的教育、人才、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配套领域以及超市和银行、电信、邮政、加油站服务网点等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9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41096.xtj&p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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