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技术改造
专项资金绿色制造推广专项节约能源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经信节能字〔2017〕210号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7〕16号),现组织开展绿色制造推广专项节约能源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山西省境内实施的符合《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绿色制造推广专项工程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法人单位,或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项目应符合绿色制造推广方向:
1. 工业领域节能环保项目;
2.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落实;
4. 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完工项目完工日期不早于2016年6月。
三、申报程序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申请文件及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汇总表A3打印,每页加盖公章);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具体提纲见附件2。
五、其他要求
(一)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抓紧按照申报方案要求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审查,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二)资金申请报告可由申报企业自行编制或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
(三)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将申报文件及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表格电子版格式为EXCEL)、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包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所有附件扫描版等)于7月10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
联系人:岳佩萱 刘斯敏
电 话:0351-3041522/3046280
附件:1. 2017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申请报告材料编写要求
3. 2017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4.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7915.xtj&p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