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经信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对翼城县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食用酒精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请示》(临市经信发〔2014〕1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西省节能中心对翼城县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食用酒精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
二、本审查意见与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文件一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5415.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