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经信委:
你委市经信运发〔2014〕63号文收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有关规定,经审核,昔阳县大寨酿酒有限公司白酒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予以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昔阳县大寨酿酒有限公司前身为国营昔阳县大寨酒厂,原址位于晋中市昔阳县城郊南路1号,始建于1973年,年白酒生产能力为500吨,项目建设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号:QS1400 1501 0604)。由于昔阳县新城建设需要,该公司原址纳入昔阳县新城建设总体规划,2013年4月,昔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昔政办函字〔2013〕13号文同意该公司搬迁至昔阳县赵壁乡前口庄村(原仙鹤中学旧址),新址现已具备生产条件。该项目没有新建设酿酒生产线,也不新增白酒生产能力,是由于城市规划建设促使该公司原有生产能力的搬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
从产业政策角度,我委同意昔阳县大寨酿酒有限公司白酒产品换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31116.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