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我委研究,建议将《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行动计划》中钢铁、水泥淘汰落后产能指标由原计划的150万吨、40万吨分别调整为300万吨、100万吨,其他内容不变。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25414.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