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电解三系列50万吨电解铝技改项目产能置换的请示》(运经信投发〔2014〕17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全省电解铝产能情况
(一)现有产能。全省共9户电解铝企业,产能125.8万吨,其中有4户企业已关停,共计产能22.02万吨,分别为:山西昇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7.36万吨、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8.21万吨、河津市禹门口铝业有限公司1.91万吨、阳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4.54万吨。
(二)已淘汰产能。近年来我省累计淘汰电解铝落后产能14.01万吨,淘汰年度为2010、2011年。
二、产能置换有关规定
根据工信部《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规定,“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方可用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且不得重复使用,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同时该办法也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交易。我省已淘汰的电解铝产能14.01万吨不能作为置换产能,只能利用我省现有9户电解铝企业的产能进行置换,或者从其他省份2013—2014年淘汰的产能和现有产能中置换。你市提供的已关停电解铝产能(禹门口铝业4万吨,协和铝业2万吨,龙门铝业2万吨,鑫星实业公司1万吨)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不能作为置换产能。
三、华泽铝电50万吨电解铝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意见
(一)政府配给产能。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你市要认真做好2015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和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待企业获得2015年工信部淘汰公告及奖励资金,并按期完成设备淘汰后,按照产能置换政策规定,将这部分产能配置到华泽铝电电解三系列50万吨电解铝技改项目。
(二)企业协调转移自有产能。按照李小鹏省长批示同意的《关于中国铝业山西铝循环产业基地改革重组调整升级推进方案》,由中铝公司统筹协调转移本公司外省电解铝产能到运城。
(三)市场化交易获取产能。按照产能市场化交易原则,明确企业交易主体地位,由企业自主购买外省2013—2014年淘汰的电解铝产能,或者在省内外市场交易购买产能。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34120.xtj&pg=2